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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元 “避暑胜地 锦绣原州”原创歌曲征集

点击数: 发布时间:1970-01-01  截止时间: 2026-04-07 

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挖掘原州特色文艺精品,培育本土文艺人才,推动农文旅深度融合,持续提升“避暑胜地 锦绣原州”品牌影响力原州区决定面向社会开展“避暑胜地 锦绣原州”原创歌曲征集活动,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结构

主办单位:中共固原市原州区委宣传部

二、征集时间

词曲创作阶段:2026年3月26日—4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征集对象

全国专业与业余词曲创作者、音乐爱好者均可参赛。

四、征集要求

1.每位词、曲作者限报2首作品,投稿须使用真实姓名(可标注艺名),不得重复报送,重复报送作品视为无效。

2.作品须为2025年1月1日后原创,未获全国性奖项、未获得省级及以上创作扶持、未代表地方参加全国性重要评审,严禁抄袭、侵权,一切侵权责任由创作者自行承担,主办方有权取消违规作品参赛资格并追回相关奖励。

3.作品主题聚焦原州文化、旅游、人文资源,紧扣时代精神,全面展现原州历史内涵、地域风情、自然风光与发展成就;内容健康向上、情感真挚、易于传唱,兼具思想性、艺术性、流行性于一体。

4.作品自行命题,风格体裁不限,要求角度新颖、个性鲜明,词句生动优美,雅俗共赏,能精准反映原州整体形象,具备良好的传唱度与传播性。

5.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声明:若作品创作过程中使用AI技术辅助(含旋律生成、歌词创作、编曲配器等环节),创作者须在报名表中如实注明AI参与的具体环节与程度,未声明者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6.投稿即视为同意主办方对作品享有非商业性公益使用权,包括展示、演唱、推广、改编、录制、传播等,作者保留著作权与署名权;获奖作品用于原州区文旅公益宣传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7.所有投稿作品一律不予退还,请创作者自行留存底稿。

8.本次活动所有奖金均为税前金额,获奖者需自行依法缴纳相关税费。

五、奖项设置

主办方将组织专家评委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开展初评、终评,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奖项如下:

1.一等奖(1名):颁发获奖证书与奖杯,作词、作曲奖金各4000元;

2.二等奖(2名):颁发获奖证书与奖杯,作词、作曲奖金各3000元;

3.三等奖(3名):颁发获奖证书与奖杯,作词、作曲奖金各2000元;

4.入围奖(若干):颁发荣誉证书。

此外,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将在《原州》季刊刊发一、二等奖作品由主办方委托第三方公司制作专业伴奏,邀请专业歌手完成录制推广。

六、投稿方式

1.需提交材料:曲谱(清晰JPG/PNG图片格式)、作品音频(MP3/WAV格式)、《作品报名表》(Word文档 签名扫描件);

2.投稿邮箱:2861796051@qq.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避暑胜地 锦绣原州”原创歌曲征集 作者姓名;

3.本次征集仅接收电子稿件,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审核。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李老师18995416667、杨老师18173365497

八、其他说明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共固原市原州区委宣传部所有。

中共固原市原州区委宣传部

20263月26日

来源:1zj.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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