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
进一步提升郊野公园、山地公园品牌形象
省林业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广东省郊野公园、山地公园标识(LOGO)
期待你的创意
为岭南山水添上一抹亮色
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4月17日
二、应征人资格凡有意愿参与郊野公园、山地公园标识(LOGO)设计并自愿遵守本征集方案和本次征集活动全部要求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可以组合的形式作为应征人)均可单独或联合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并提交应征设计方案。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应征人应当在提交的应征文件中明确表明作者的姓名和/或名称:其中联合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应征人应当在提交的应征文件中明确表明全部共同作者的姓名和/或名称。
三、设计要求应征郊野公园、山地公园标识(LOGO)设计方案(以下简称“设计方案”),应彰显保护优先、生态惠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核心要义,契合广东省建设“绿美广东”、打造高品质生态空间的战略定位。设计方案需适用于全省郊野公园与山地公园的导视系统、宣传品、数字媒体及公共活动空间等所有相关推广与应用场景。
具体如下:
(一)设计方案应准确传达郊野公园、山地公园作为亲近自然、体验生态的绿色开敞空间的根本属性。标识须体现对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与尊重,并展现其提供休闲游憩、自然教育、森林康养等多元生态福祉的功能。鼓励从广东特有的岭南山水、生物多样性及“山、水、林、田”融合的景观格局中汲取灵感。
(二)郊野公园、山地公园的标识(LOGO)设计方案分别提交一个,在颜色、风格上相协调,并体现两类的差异性。图案应清晰流畅、简洁大气、寓意鲜明,兼具高度的识别性与艺术美感。构思要求新颖独特,能体现郊野公园与山地公园的自然野趣与生机活力,同时保持标识的庄重与稳定性,避免过于卡通或随意的风格。
(三)应征设计方案形式为平面图形。须确保其在任何颜色、材质、大小、工艺的载体上(如石材标识牌、印刷品、数字屏幕、织物等)使用时,整体视觉美感和表现力均不受影响。设计应便于在广播电视、新媒体平台及未来智慧导览系统等领域进行延展与应用。
(四)应征设计方案的内容和元素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满足作品参赛的技术性标准和条件。设计方案本身应满足进行版权保护与商标注册的技术标准和法律条件。
(五)应征设计方案必须是投稿者的原创作品,且为首次发表。不得模仿、复制、修改或改编任何已有作品(包括国内外作品),不得包含任何已注册的商业标识或具有通用国际内涵的形象。应征人应保证对设计方案拥有完整、无争议的知识产权,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肖像权)的情形。
(一)应征作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应征作品的设计方案;
2.应征作品设计的创意基础和理念的说明。
(二)应征作品应符合下述规格:
1.应征作品电子图稿需储存为矢量文件和JPG两种格式,JPG格式不得小于100x100mm且需300dpi以上,同时提供WORD格式作品设计理念、标识图形、字体、色标等详细说明,并简述其构思及象征意义(500字以内),应征者可同时提交多套设计方案。
2.应征作品须为未公开发表过的原创作品。
3.如作品入选,征集方将要求作者本人签署著作权确认书。
(三)应征作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
1.不符合郊野公园、山地公园主题、内容和创作要求及格式的;
2.逾期送达的;
3.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制作粗糙的;
4.标识上有可辨认设计人(单位)的文字或符号的。
5.作者同时提供相关资料,如设计单位概况、资质、业绩,设计者姓名、工作(学习)单位、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不全者视为无效作品,征集方可自行处理。
(四)应征作品提交方式:
1.稿件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请发送至邮箱:905039212@qq.com。
2.稿件需注明作者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郊野公园、山地公园标识(LOGO)征集字样,并填写《广东省郊野公园、山地公园标识(LOGO)公开征集活动参选表》(见附件)。
征集作品由专家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方案进行评选,确定10件入围,并确定一件(或一件为主体,综合其他入围作品的部分元素)录用为广东省郊野公园、山地公园标识(LOGO)。
入围作品的作者将获得一定奖励,奖励金均以人民币形式支付,奖励金为含税金额。获奖作者若为单位的,需由参选单位提供正规等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
优胜奖(录用其作品,作为郊野公园、山地公园形象标识使用的)1件,给予6000元奖励和证书;优秀奖2件,每件给予3000元奖励和证书;其余5件入围作品的作者(或单位)分别给予1000元奖金和证书。评选结果将择期在广东省林业局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
(一)对于入围的应征作品,著作权、使用权等相关权利全部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享有对作品进行修改和深化设计的权利。应征者不再享有与该作品著作权有关的任何权利。
(二)如果出现创意相同或类似的应征作品,则以收件时间来确定第一创意者。
(三)入围的应征作品因抄袭等侵权行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征者承担。
(四)入围的应征作品因抄袭等侵权行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征者承担。
(五)相关获奖者需要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配合奖金发放事宜,包括登记个人信息、签订奖金发放协议等。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负责解释。
本次征集活动由广东省林业局主办。
活动联系人:
丁璐;联系电话18306076568
黄石林;联系电话020-86210251
附件:
| 附件1.广东省郊野公园、山地公园标识设计公开征集活动参选表.docx |
| 附件2.作品原创承诺书.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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