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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舒城县征集公园、河道、桥梁、广场名称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9-07-09  截止时间: 2019-08-30 

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关于部分公园桥梁等项目文化元素征集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舒城城市品位,展示舒城文化形象,挖掘文化沉淀资源,集聚社会智慧,经研究,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由此负责实施的部分公园、河道、桥梁、广场项目的命名、书法、辞赋等文化元素,各单位及个人均可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命名类

包括以下10处县城区新建公园、河道、桥梁、广场的案名征集,分别是南溪河公园(暂定名,下同)、中央公园(暂定名,下同)、经一河、纬二河(暂定名,下同,可合并命名)、万佛路跨南溪河桥梁、七门堰路跨南溪河桥梁、高峰路跨南溪河景观人行桥、万佛路跨杭北干渠桥梁、南溪河公园广场

(二)书法类

以项目或舒城县地域文化为题材的书法、雕刻等作品。

(三)辞赋类

以项目或舒城县地域文化为题材的诗词、赋、楹联等作品。

(四)综合类

集命名、书法、辞赋中的二项及以上的作品。

 

二、征集时间

1、提交时间:2019年7月10日~2019年8月30日;

2、入围评选时间:2019年9月2日~2019年9月20日;

专家评选时间:2019年9月21日~22日。

3、公布时间:2019年10月1日前。

 

三、征集要求

1、本次征集的案名、辞赋、书法等作品需符合国家商标法等有关规定,具有唯一性、独特性、延展性、地域性和较好的文化内涵,符合项目主题定位、设计理念及周边环境特点,有利于提升影响力,信息传递清晰准确、言简意赅、易认易记、朗朗上口。

2、投稿方式:

纸质投稿:参与者将纸质材料装入档案袋并记录投稿人单位或个人姓名、联系方式后邮寄至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地址:舒城县梅河西路与万佛路交口相约河畔12号写字楼9楼,邮编:231300,联系部门:906室处综合股,联系人:陶婷婷),也可现场递交。

网络投稿:参与者可以通过“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微信公众号直接报送,也可通过舒城县重点工程处QQ邮箱报送(邮箱:2446457779@qq.com)。

3、案名总字数原则上2~4字,书法、诗词等不限。

4、投稿作品须进行不多于200字的分明意阐述和渊源诠释,没有注释的可能影响其评选。

5、投稿人须在投稿中注明投稿类别。

 

四、评选办法

1、在“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微信公众号上开辟专栏,对在投稿截止时间前递交有效的作品拍照进行网络投票或现场、来信来函投票,根据投票结果,取各奖项设置类别前10名或前10%作品初步入围,且每个项目每类别必须保证至少有1件作品入围(该项目该类别无投稿的除外)。

2、对初步入围作品按奖项设置类别评选,分别由评委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入围奖4人。评选时注意各项目各奖项设置类别的均衡性。

3、评委由主办方邀请县有关领导、相关部门代表、学术团体和高校专家等组成。

 

五、奖项设置

(一)命名类——公园

一等奖1名:奖励2000元现金并颁发证书;

二等奖2名:每人1000元现金并颁发证书;

三等奖3名:每人600元现金并颁发证书;

入围奖4人:每人300元现金并颁发证书;

注:原名只参与投票评选不奖励。

(二)命名类——广场

一等奖1名:奖励1500元现金并颁发证书;

二等奖2名:每人800元现金并颁发证书;

三等奖3名:每人400元现金并颁发证书;

入围奖4人:每人200元现金并颁发证书。

(三)命名类——桥梁

一等奖1名:奖励1500元现金并颁发证书;

二等奖2名:每人800元现金并颁发证书;

三等奖3名:每人400元现金并颁发证书;

入围奖4人:每人200元现金并颁发证书。

(四)书法类

一等奖1名:奖励2000元现金并颁发证书;

二等奖2名:每人1000元现金并颁发证书;

三等奖3名:每人600元现金并颁发证书;

入围奖4人:每人300元现金并颁发证书。

(五)辞赋类

一等奖1名:奖励2000元现金并颁发证书;

二等奖2名:每人1000元现金并颁发证书;

三等奖3名:每人600元现金并颁发证书;

入围奖4人:每人300元现金并颁发证书。

(六)综合类

一等奖1名:奖励3000元现金并颁发证书;

二等奖2名:每人2000元现金并颁发证书;

三等奖3名:每人1000元现金并颁发证书;

入围奖4人:每人500元现金并颁发证书。

 

六、其他

1、命名类、辞赋类、书法类为单项内容征集,其作品一旦采用,案名、辞赋作品可由主办方交书法类作者进行撰写,书法类作品采用仅是对此书法表现形式的认可,非对其书写的内容认可,书法作者须接受主办方交由其书写的其他入选案名、辞赋任务,并按照主办方的格式要求进行书写,如拒绝将取消其书法类入选资格;综合类作品评选时可对此书法表现形式和辞赋、案名作品内容分开评选,如书法表现形式和辞赋、案名作品内容都入选,视作综合类作品入围,如其中一项入选视作单项作品入选。

2、所投稿件概不退还,请投稿人自留底稿。

3、投稿人必须是所投稿件的权利人,并保证拥有完整著作权,任何涉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的行为均由投稿人负责,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主办方因此受损,投稿人应予以赔偿,所投作品均为原创,一经发现抄袭,将不予采用和支付稿酬、奖励。

4、入选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自始即归主办方所有并有权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原作者不得再将其作品用于他处。投稿人享有冠名权。

5、投稿人一经投稿,视作完全同意本通告及后续解释的所有内容,否则将取消其投稿和入选资格。

6、主办方对包括本规则在内的本次文化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文化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主办方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7、对入选的作品,由主办方报县政府决定是否在工程中实际采用。

8、项目具体位置和平面设计效果图参见附件,鼓励投稿人实际自行踏勘现场。

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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