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两类作品得票排名第一,即拟获“优胜作品奖”的作品公示如下:
一、品牌名称+形象标识
二、宣传口号
本次公示时间为期三天(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1月29日),公示期内,如发现公示作品有抄袭或模仿,欢迎广大网友监督举报。
电话:0563-7033521、17705632991
邮箱:lxhmcy@yeah.net
郎溪县苗木花卉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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