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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边县石光银生态文明干部培训学院 关于学院形象标识(logo)评审结果的公告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0-12-15  截止时间: 0000-00-00 
定边县石光银生态文明干部培训学院

关于学院形象标识(logo)

评审结果的公告

定边县石光银生态文明干部培训学院2020年9月10日发布《有奖征集定边县石光银生态文明干部培训学院形象标识(logo)》以来,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全国各地标志设计专业人员和爱好者踊跃投稿,截至2020年11月9日共计征集到全国22省、自治区、直辖市设计者logo创意方案152件。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诚信的原则,成立了学院形象标识评审领导小组,聘请县域党政文化、美协、设计等部门行业老中青专家,经过多轮筛选,反复讨论,最终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现将评选结果公告如下:

一等奖作品

设计者:陈聪荣(福建省厦门市)

二等奖作品

设计者:林秀杭(福建省福鼎市)

设计者:方 军(湖北省南漳县)

 

三等奖作品

设计者:朱燕娟(浙江省海宁市)

设计者:荆玉梅(山东省龙口市)

设计者:王月清(天津市河西区)

//重要说明 //

1.获奖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等法律纠纷,由投稿人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定边县石光银生态文明干部培训学院不承担相关连带责任。所有获奖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并由投稿人承担诉讼费、律师费及定边县石光银生态文明干部培训学院为实现债权所需一切诉讼费用。

2.获奖作品如经采用,则视为投稿人同意定边县石光银生态文明干部培训学院拥有该作品的著作权、商标权等一切知识产权,投稿人不得再以转让第三方或用于产品开发等形式侵犯定边县石光银生态文明干部培训学院的知识产权。定边县石光银生态文明干部培训学院有权对该作品进行修改、发表,并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

3.获奖者需保留高精度的符合设计规范的电子稿原件,以便获选后提供给定边县石光银生态文明干部培训学院。

4.所有获奖作者请务必于2020年12月17日24时前将获奖奖金完税发票邮寄到定边县石光银生态文明干部培训学院,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奖金认领。本活动所有奖金的个人所得税将由获奖者承担。真诚地感谢社会各界对定边县石光银生态文明干部培训学院的关心支持,欢迎大家到学院学习交流!

定边县石光银生态文明干部培训学院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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