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月15日 (邮寄方式以邮戳日期为准,电子邮件以邮件发送日期为准)。
二、征集对象
全县各单位干部职工,关心瓜州各项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及广大人民群众。
三、平台名称和LOGO征集要求
1.应突出监督和服务功能,展现便民服务特性,有较高的文化思想、艺术理念,具有独特的标识意义。
2.名称准确、形象生动、简明易记、 便于传播。字数一般控制在5个字以内。
3.内容包括推荐名称、推荐理由(包括名称的蕴含理念、象征意义、创意内涵等),每人提交的名称数量不超过3个。
4.平台名称和平台LOG0分别征集。
5. 必须是原创作品,不得抄袭。
四、征集方式
所有来稿务请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 方便奖金发放)。
1.纸质投递。设计内容可打印并邮寄至瓜州县县府大道51号(县纪委监委办公室),邮编: 736100, 电话: 0937-5522104;
2.邮件投递。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投递,标题请注明“瓜州县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名称和LOGO征集”字样,平台名称投稿统一以PDF或WORD文件发送,LOGO设计以JPG、JPEG格式发送,请于征集截止日期前发送至邮箱: gzxjwb@163.com。
五、评选及奖项设置
主办方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投稿作品进行整理和评审,并在瓜州纪检监察网和“清廉瓜州”微信公众号公示评选结果。
平台名称和平台L0G0各设奖项1名。平台名称一经采纳,一次性给子3000元奖励;平台LOG0一经采用,一次性给于2000元奖励。
六、征集声明
1.获奖名称如有一致,以先投稿者为准。
2.获奖名称一经提名和采用,作品相应著作权、使用权和在任何媒体的发布权等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归县纪委监委所有,且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
3.获奖LOG0一经提 名和采用,需提供未合并图层的存储格式(如PSD格式) ,LOG0相应著作权、使用权和在任何媒体的发布权等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归县纪委监委所有,且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
4.投稿作品如涉及抄袭或其它侵权行为,由投稿作品提供者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5.此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共瓜州县纪委办公室所有。
来源:中共瓜州县纪委办公室
https://mp.weixin.qq.com/s/FwXVXYUfgH8pNUxuQ2tue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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