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口河区民族团结进步形象标识(LOGO)主要应用于各类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和创建活动,并在涉及民族、文化、旅游等领域宣传活动和可应用的载体中广泛宣传推广使用。
金口河区民族团结进步形象标识(LOGO)使用过程中要做到严肃、庄重、得体,不得随意改变细节颜色及文字、排版结构,增加特殊效果;不得随意拉伸或压扁,改变比例关系;不得以污损、褪色、有碍观瞻的载体、色彩进行展示;不得用于与我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及创建无关的商业广告、商标制作或其他任何商业性用途。
咱们金口河区民族团结进步标识是不是很好看~不要着急离开,后面还有大奖要公布呢!
为了感谢大家对金口河区民族团结进步做出的贡献,我们在参与投票的观众中,抽出20名获得精美礼品一份,获奖名单如下,快来看看有没有你。
请以上获奖观众前往滨河路三段137号二楼204号民宗局办公室领取奖品。
|主管: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委宣传部
|出品:金口河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黎艳 朱菲
|审核:熊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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