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业务主管单位为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是由我市破产管理人发起,经市民政局登记成立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协会作用于协助建立、健全企业退出的市场化长效机制,更好地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优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促进我市企业破产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泸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品牌名称及形象LOGO
2022年3月2日-2022年4月2日
1、品牌名称及形象logo须重点围绕泸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宗旨、优化营商环境等要素,突出泸州市的城市特色。征集者要对品牌名称及形象logo的创作理念和文字含义进行2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
2、主题鲜明,彰显特色,通俗易懂(如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品牌“酒麒麟”)
3、支持原创,杜绝抄袭,不能违反《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最终采纳结果经协会理事会研究决定后将在泸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公众号上公告。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任何单位或个人、社会团体等均可参加。
最终采纳者1名,奖励金额2000元。
将品牌名称及形象LOGO发至指定邮箱:871601047@qq.com。邮件主题注明“泸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品牌名称及形象logo”。正文内容注明投稿人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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