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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鲁甸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扩大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充分展现鲁甸风采,提升鲁甸形象。自2022年4月1日起,鲁甸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全社会征集鲁甸县民族团结创建主题(口号)和创建标识(LOGO),征集活动得到全国各地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在此衷心感谢所有参与、支持和关心鲁甸民族团结进步的各界人士!
截至2022年4月20日24:00征集活动结束前,共征集了创建主题(口号)242个、创建标识(logo)71个。6月8日,邀请相关学者和鲁甸文化名人召开鲁甸县民族团结标识(LOGO)征集意见会,经过充分讨论研究初步选出了8个创建主题(口号)和8个创建标识(LOGO)。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全社会对8个初选作品进行网络投票,并多方征求意见,最终按“网络投票占30%+专家评审70%”加权总分确定创建主题1个和创建标识(LOGO)1个。现将确定的创建主题(口号)和创建标识(LOGO)面向全社会进行公示。
鲁甸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
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30日
最终确定创建标识(logo):


入围创建标识(logo)7个:













一、获奖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等法律纠纷,由投稿人本人承担一切责任,鲁甸县创建办不承担相关连带责任。获奖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
二、获奖作品一经采用,则视为投稿人同意鲁甸县创建办拥有该作品的著作权、商标权等一切知识产权,投稿人不得再以转让第三方或用于产品开发等形式侵犯鲁甸县创建办的知识产权。鲁甸县创建办有权对该作品进行修改、发表,并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
三、投稿人需保留高精度的符合设计规范的电子稿原件,以便提供给鲁甸县创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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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鲁甸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扩大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充分展现鲁甸风采,提升鲁甸形象。自2022年4月1日起,鲁甸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全社会征集鲁甸县民族团结创建主题(口号)和创建标识(LOGO),征集活动得到全国各地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在此衷心感谢所有参与、支持和关心鲁甸民族团结进步的各界人士!
截至2022年4月20日24:00征集活动结束前,共征集了创建主题(口号)242个、创建标识(logo)71个。6月8日,邀请相关学者和鲁甸文化名人召开鲁甸县民族团结标识(LOGO)征集意见会,经过充分讨论研究初步选出了8个创建主题(口号)和8个创建标识(LOGO)。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全社会对8个初选作品进行网络投票,并多方征求意见,最终按“网络投票占30%+专家评审70%”加权总分确定创建主题1个和创建标识(LOGO)1个。现将确定的创建主题(口号)和创建标识(LOGO)面向全社会进行公示。
鲁甸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
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30日
最终确定创建标识(logo):


入围创建标识(logo)7个:













一、获奖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等法律纠纷,由投稿人本人承担一切责任,鲁甸县创建办不承担相关连带责任。获奖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
二、获奖作品一经采用,则视为投稿人同意鲁甸县创建办拥有该作品的著作权、商标权等一切知识产权,投稿人不得再以转让第三方或用于产品开发等形式侵犯鲁甸县创建办的知识产权。鲁甸县创建办有权对该作品进行修改、发表,并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
三、投稿人需保留高精度的符合设计规范的电子稿原件,以便提供给鲁甸县创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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