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我院logo(标识)征集活动拟入选、入围作品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5日至5月11日,共7天。
公示期内如发现入选、入围作品涉及侵权、抄袭、借用等问题,可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向我院反映。电话:0354—3076008,邮箱:jzjcyzzb@126.com。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将正式启用入选作品作为我院形象标识,所有权及解释权归我院所有。
衷心感谢各位设计师的参与和支持!
拟入选入围作品名单
一、拟入选作品
作者:赵臻
二、拟入围作品(排名不分先后)
作品1
作者:夏哨宏
作品2
作者:刘利华
请以上三件作品的设计师保持手机畅通,公示结束后我院工作人员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与您联系。
晋中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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