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选作品公示
公示期限从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7日。若对中选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本报反映并提供相应证据(联系电话:18759181250),经核实后取消中选资格,并按照得分从高到低顺次递补入选作品,公示结束后概不受理。
上一篇:关于“思明区青年发展型县域Logo”入选作品有关情况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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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选作品公示
公示期限从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7日。若对中选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本报反映并提供相应证据(联系电话:18759181250),经核实后取消中选资格,并按照得分从高到低顺次递补入选作品,公示结束后概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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