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用奖

▲作者:李宜坪
入围奖(排名不分先后)

▲作者:黄涛

▲作者:黄廷禹

▲作者:梁明

▲作者:刘丽艳

▲作者:谭亚庭
若对此评选结果有疑义,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的五天内(2023年5月25日—5月30日)向主办方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公示作品如被证实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将取消其获奖资格,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所有获奖作品著作权均归中共天柱县委统战部所有,获奖作品将广泛应用于天柱统一战线工作品牌宣传。
公示期结束后,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获奖作品作者,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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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柱县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