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用作品:

作者:郭永康(陕西)
入围作品:

作者:潘坤鹏(河南)

作者:陈济光(广东)
公示期:7月8日-10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信息内容和产权持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主办方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甘肃警察学院按征集公告为选用作品作者发放奖金8000元(税前)及证书1份并签订校徽设计作品知识产权转让协议,为入围作品作者发放奖金1000元(税前)及证书1份。
本次活动解释权归甘肃警察学院所有。
联系人:陶老师
联系电话:18693580807
甘肃警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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