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号作品·设计师:三鹏

17号作品·设计师:黄廷禹

22号作品·设计师:向俏伍
公示期为2025年1月4日至9日,共5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联系咸阳市旅游协会举报,经核实为雷同或侵权的作品,将取消资格。公示无异议后,以上标志(LOGO)所有权、使用权即归主办单位咸阳市旅游协会,如有需要,主办方有权根据情况作适当修改,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
联系电话:18740600885电子邮箱:xyslyx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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